各相关办公室:
为及时、优质、高效地完成沙坡头区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17]8号)精神,现将《2017年沙坡头区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沙坡头区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沙坡头区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人大代表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使职权的重要体现,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职责所在。现制定2017年沙坡头区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具体部门承办”的原则,局内成立2017年度沙坡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淑英任组长负总责,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牵头抓,相关单位具体承担办理工作。
二、具体分工
我局共承办2017年度沙坡头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分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健身器材管护的建议(第023号提案),责任股室:文化体育股;
(二)关于强化预防人口出生缺陷工作力度的建议(第024号提案),责任股室:计划生育股;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场文化体育活动管理的建议(第026号提案),责任股室:文化体育股
三、承办时间
1.明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人员。2月20日前。
2.协调相关单位,完成办理任务,完成正式复函。4月20日—6月30日前。
3.加强调研,开展办理“回头看”。6月1日—9月30日。
四、办理要求
1.突出解决实际问题。承办单位要以热情、诚恳、主动、求实的态度,本着“一切为群众着想,坚持为人民办实事”的精神,把办理议案、建议、提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与协办或主办单位搞好工作配合,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搞好工作沟通,办好建议和提案,不得推诿扯皮,延误工作。
2.突出提高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根据“立即办、限时办、现场办”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按相关规定以农业局正式文件的形式回复代表、委员本人。答复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实际情况,切忌说空话、套话、假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文字要通顺、简明。
3.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承办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工作中,要深入基层,采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邀请他们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问题的调查,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4.严格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局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对办理进度迟缓、办理效果不佳的要督促整改,必要时在全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承办单位报送的建议和提案复函(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和附件2)必须经局办公室初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签后,与《沙坡头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见附件3)一起,寄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本人,同时人大代表的建议复函要抄送沙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沙坡头区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协委员的提案复函要抄送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政协提案委、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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