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42323MB08790788/2025-00138
  • 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 有效
  • 2025年06月04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来源: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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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252号

法定代表人

王生信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1642323MB08790788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林业、草原、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沙坡头区林业、草原、湿地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林业、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监督林业、草原、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

(三)负责林业、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湿地变化图斑核查。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沙坡头区防沙治沙规划,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展演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草原、湿地等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业、草原、湿地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

(七)开展林草种苗管理工作,组织林草种苗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监管工作,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草种苗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草种苗种子质量。

(八)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负责林业、草原、湿地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出林业、草原、湿地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区林业、草原、湿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林业、草原、湿地科技推广服务。指导全区林业、草原、湿地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林业、草原、湿地、病虫害防治等行业领域内科技推广、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预测测报信息,提出防治意见。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开展。

(十二)负责牵头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草原、湿地等行业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林业、草原、湿地征占用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湿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林业、草原、湿地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湿地等行业领域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区域内(除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市属国有林场区域)的林业、草原、湿地、城市园林绿化、野生动植物等行业领域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

情况

机构

名称

主要职责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林草资源室

负责林业、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湿地变化图斑核查;负责牵头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草原、湿地等行业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林业、草原、湿地征占用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湿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林业、草原、湿地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湿地等行业领域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区域内(除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市属国有林场区域)的林业、草原、湿地、城市园林绿化、野生动植物等行业领域执法工作。

季晨

0955-7065887

林木检疫站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展演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预测测报信息,提出防治意见。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开展。

李硕枫

0955-7654368

主要承担法制业务的科室

林草资源室、林木检疫站

执法

类型

行政

许可

行政裁决


行政

收费


行政

征收


行政

确认

(登记)


行政

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

处罚

行政

给付


其他

执法

依据(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监督机构及电话

综合办公室  0955-706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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