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科技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科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依法执政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履行法治建设任务,推进行政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二是深化法律法规学习。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及党组会前学法等学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30余次,专题培训2次,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次,线上线下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依法执政效能。一是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核心要求,通过“线上扫码+线下核查”模式,实现执法流程全程可溯、执法行为全程规范,研究制定《沙坡头区科学技术局涉企行政检查具体情况统计表》,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类别等核心指标,构建起“任务清晰、责任到人、闭环管理”的执法工作体系。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纳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无死角。2025年,共组织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16次,发现整改问题40个,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检查行为,执法程序更严谨、检查流程更清晰,为后续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积累实践经验。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科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沙坡头区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坚持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并行,2025年,对实施的4个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的27个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登记的12项科技成果提交的申请书、报告等进行监督检查,均不存在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等行为。三是精简项目申报流程。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网上报、网上评”工作流程,组织指导科技型企业通过“宁夏科技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平台线上申报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等科技项目,实现“清单化管理、流程化办理、规范化操作”,切实落实科技型企业“最多跑一次”项目审批服务。四是规范“宁科贷”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宁夏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管理办法》《宁夏科技金融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涉企政策,通过实地考察和线上审核等方式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全面准确考察评估,依法依规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为卫农农业、甜典果业等37家科技型企业审批发放“宁科贷”9011万元,为银丰米业等24家科技型企业审核拨付科技金融补助资金296.23万元,2025年,“宁科贷”管理方面无违规贷款、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五是规范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报请区司法局对《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送审稿)》《中卫市沙坡头区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政府采购合同》等文件及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全力推动沙坡头区构建规则透明、公平公正、运行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力量。六是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深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利用“行政执法”专栏集中公示区科技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检查流程图等信息,组织25名代表参加2025年“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集中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广纳群智,畅通科技创新工作监督渠道。2025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教育培训质效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内容针对性、实效性不足,培训频次与深度未能充分满足科技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需求,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干部执法资格考试内生动力不足。对行政执法证考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参与学习备考的积极性、主动性欠缺,影响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线上+线下”融合学习体系,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等学习载体,利用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形式,聚焦科技领域法律法规开展培训,推动干部职工从“被动学”向“主动用”转变,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二)优化科技项目管理,纵深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自治区科技厅“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科技项目审核管理,强化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痕迹化”监管,确保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透明,以体制改革赋能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压实行政执法责任,营造优良科技创新生态。持续落实好科技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立足部门职能,聚焦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不缺位、执法不松懈,以严明的执法监管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科创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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