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科技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科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依法执政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科技局始终坚持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科技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项7项,切实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扎实推进。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科技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等集中学习会议,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48次;不断拓宽学法渠道,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次,线上线下法律法规知识测试3次,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宣讲、主要负责人讲法治党课2次,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科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区科技局权力清单“科技成果转化”2项行政处罚职权,坚持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并行,对2024年以来组织申报的12个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的25个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登记的31项科技成果提交的申请书、报告等进行监督检查,均不存在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等行为。二是简化项目申报流程。深入实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网上报、网上评”工作流程,组织指导科技型企业通过“宁夏科技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平台线上申报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等科技项目,实现科技项目申报全过程信息化、痕迹化管理,切实落实科技型企业“最多跑一次”项目审批服务。三是规范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报请沙坡头区法律顾问室对《沙坡头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送审稿)》《中卫市沙坡头区创建创新型县(区)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等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力促科技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合规,积极助力沙坡头区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稳定可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规范“宁科贷”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合作银行,通过实地考察和线上审核等方式对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全面准确考察评估。自“宁科贷”实施以来,区科技局在“宁科贷”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贷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五是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利用区科技局“行政执法”专栏集中公示区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执法包容免罚清单等信息。组织召开2024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25名群众代表观摩中卫市西部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科豪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科技企业,以“创新引领 科技为民”为主题座谈交流科技创新工作,广纳群言、广集民智,畅通群众关注和监督科技创新工作渠道。2024年以来,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力度还不够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还不够高;二是部分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水平。
(二)优化项目管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自治区科技厅“宁夏科技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科技项目审核管理,优化申报评审立项流程,强化项目管理关键环节在信息系统中的全过程“痕迹化”。
(三)落实执法责任,营造优良科创环境。持续落实好科技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事项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为营造良好的科创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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