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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9/2020-00017 文号 卫沙教通〔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教育局

各学区、学校:

现将《沙坡头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沙坡头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3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0年沙坡头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景兆栋

副组长:段永军

成  员:崔文祥  袁志国  各学区主任  各学校校长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教育局基教办,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入学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考试、奖励、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稳妥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三)坚持全纳原则。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学校片区动态调整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适当调整学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一)小学招生

2020年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学校要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不得接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划片范围如下:

1.中卫一小:鼓楼东西街以南,怀远南街以西,南苑路以北,向阳步行街以东及香山西街路南126号(含)西侧小巷(标志物为原供热公司高烟囱)以东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美利城市花园、美利2期、美利南花园、紫润华庭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南苑路以南及文昌南街以西的敬老院家属楼、卫生系统家属楼、印刷厂家属楼居住的适龄儿童。

2.中卫二小:鼓楼西街以北、鼓楼北街以西、新墩路(沙姚线)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城北村的适龄儿童在中卫二小就读。

3.中卫三小:鼓楼北街以东、兴拓巷(和睦巷)及李家大桥以西、铁路线以南、鼓楼东街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4.中卫四小:向阳步行街以西及香山西街路南128号(含)东侧小巷(标志物为原供热公司高烟囱)以西、鼓楼西街以南、南苑路以北、新墩路以东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南苑路以南、阳光巷以西、瑞丰路以东、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5.中卫五小:阳光巷以东、文昌南街以西、南苑路以南、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南苑路以南及文昌南街以西的敬老院家属楼、卫生系统家属楼、印刷厂家属楼除外)居住的适龄儿童;水木兰亭居住的适龄儿童。

6.中卫六小:南苑东路以南、蔡桥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中央大道以北范围(迎宾一号、物华林居除外)居住的适龄儿童;在东关新村、东关小康楼、康民花园、美利东方明珠、文萃家园、雍楼新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7.中卫七小:鼓楼东街以北、兴拓巷(和睦巷)李家大桥以东、十里水街以南、福润苑小区(含)以西居住的适龄儿童;鼓楼东街以南、怀远南街以东、南苑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范围(除东关小康楼、康民花园、美利东方明珠、文萃家园、雍楼新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8.中卫八小:中央大道以南、鼓楼南街以西、机场大道以东滨河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中央大道以南、鼓楼南街以东、秀水街以西、平安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大板村、新墩村、炭场子村居住的适龄儿童;非市区户籍且无自购房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到中卫八小就读。

9.中卫九小:中央大道以南、怀远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中央大道以南、前进路以东、怀远路以西、平安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10.中卫十小:兴拓巷(和睦巷)李家大桥以东、十里水街以北、宁钢大道以西居住的适龄儿童;双渠村、赵桥村、谢滩村、白桥村、新滩村、柔新村、曹闸村、史湖村、瑞应村、美利村、冯桥村、白湖村的适龄儿童;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非市区户籍且无自购房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到中卫十小就读。

11.中卫十一小:中央大道以北、瑞丰路及新墩路(沙姚线)以西、机场大道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含上游新村、三合家园、江元隆府、金沙国际、康乾雅苑、宜居家园、碧桂园、黄河明珠)居住的适龄儿童;涝池村村部以东(村部以西的适龄儿童在第八中学小学部就读)的适龄儿童。

12.中卫十二小:迎宾大道东、滨河路以北、鼓楼东街以南、宁钢大道以西居住的适龄儿童;物华林居、迎宾一号、和顺万家居住的适龄儿童;中卫九小片区内租房、借宿的适龄儿童(廉租房、公租房除外);黄河花园一期、二期居住的适龄儿童亦可选择到中卫十二小就读;非市区户籍且无自购房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到中卫十二小就读。

起始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以下相应条件:①第一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以及房产证或宅基地证。②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具有户口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交税正式票据、租房合同(租房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水、电、物业费票据)。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户口证明以及务工单位证明、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册、租房合同(租房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水、电、物业费票据)。④在服务片区内购买房屋人员的子女,具有户口证明以及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发票,且入学者与购房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其它镇(乡)学校入学范围不变。

(二)初中招生

1.中卫一小、中卫二小、中卫三小、中卫四小、中卫五小、中卫六小、中卫七小、中卫八小、中卫九小、中卫十小、中卫十一小及香山乡各小学的毕业生,根据市区中学分布及入学计划,结合毕业生在小学就读学校位置、户籍和家庭住址,由中卫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统一调剂的原则,分别到中卫二中、中卫三中、中卫四中、中卫五中、中卫六中、中卫七中就读。

2.其它镇(乡)学校入学范围不变。

五、几点要求

(一)入学招生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相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39号)精神,严格落实各项招生入学政策,严肃招生入学纪律,保证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学校要严格招生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正常入学,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严禁招收服务范围外的学生入学,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严禁宣传“尖子生”、中考状元和学校升学率等。学校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目标要求,严格控制班额,逐年消除大班额,起始年级招生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消除工作按期完成。

(四)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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