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9/2024-00124
  • 卫沙教发〔2024〕21号
  • 沙坡头区教育局
  • 基教办
  • 有效
  • 2024年06月27日
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沙教发〔2024〕21号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来源:沙坡头区教育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4年沙坡头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4〕66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片区范围,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考试、奖励、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稳妥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三)坚持全纳原则。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片区动态调整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适当调整学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方式

(一)小学一年级采取网上登记方式报名。家长可以登录“沙坡头区招生管理系统”“我的宁夏”或“宁夏政务服务网”进行报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沙坡头区招生入学平台的指引完成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二)七年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七年级新生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以学校为单位线下核验入学材料,将核验后的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入学系统完成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四、招生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招收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

五、招生范围

(一)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

(1)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自有住房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名下持有在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本人产权占比不低于51%,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2)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名下持有因拆迁安置的安置性住房(具有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及其它费用票据),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3)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沙坡头区户口证明及名下持有从拆迁户手中购买的安置性住房(具有原安置房房主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备案材料,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4)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非沙坡头区户口,但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本人名下持有自购房、自建房、安置房证明且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并提供在沙坡头区的务工证明;

(5)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住建部门分配安置的廉租房、公租房,提供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房合同,并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

(6)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沙坡头区租房居住、租房经商;房屋所有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入学者与房屋所有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根据市区小学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7)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二手房买入后,户口虽已迁入,但房屋产权所有人没有变更;购房虽已迁户但未实际入住者;购买营业用房,已迁户但该房屋未经营或转租他人经营者,根据市区小学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8)从2025年起,市区小学入学要求《不动产证书》(购房合同)登记日期满一年(即2024年9月1日前)且以实际入住为准。

2.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沙坡头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布《新生入学登记公告》,明确报名时间、服务范围、所需证件、招生办法等相关内容。

(2)优待对象招生(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

招生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的军人、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行登记。

核实信息:符合条件的适龄生家长将证件于7月5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教育局213室,逾期不予审核。

名单公示:区教育局将对学生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3)第一轮招生(符合片区入学政策的适龄学生)

登记阶段:家长选择对应的小学,到线上进行登记填报信息,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小学。

核实信息:学校审核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对需核实的材料,采取网上审查、线下核查及必要时到相关部门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名单公示:学校将第一批名单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4)第二轮招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发布学位:区教育局根据市区小学招生计划及第一轮招生情况,向社会发布空余学位数。

登记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片区内租住、借宿的适龄儿童家长选择对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小学。

招生录取:若登记入学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

各学校电脑随机派位,须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家长代表在现场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名单公示:学校将第二批名单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5)第三轮招生(调剂)

招生对象:前两轮未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第三轮补录。

名单公示:学校将第三批名单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

(6)学生注册。公示结束后,取得入学资格的适龄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小学办理入学,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注:1.同一家庭当年有2个(双胞胎)及以上孩子同时入一年级的,持户口本到教育局登记后,其中1人填报入学意愿,电脑随机派位时可将2个及以上孩子安排在同一小学。

2.因属地学校划片变化产生的同一家庭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兄(姐)进入同一所小学就读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教育局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后,条件允许的给予适当调整。条件不允许的,给予情况说明。

(二)初中招生

(1)根据《关于对市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家庭住址信息进行核实统计的通知》要求,结合毕业生原就读小学位置、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统一调剂的原则,分别将适龄儿童安排到中卫二中、中卫三中、中卫四中、中卫五中、中卫六中、中卫七中、中卫九中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住址、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给予安排入学。具体报名事宜将通过“沙坡头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特殊群体照顾政策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的军人、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引进在同等条件下,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优待。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七、工作要求

(一)入学招生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学区、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精神,严格落实各项招生入学政策,严肃招生入学纪律,保证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正常入学,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严禁招收服务范围外的学生入学,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严禁宣传“尖子生”、中考状元和学校升学率等。学校要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标准》,严格控制班额、校额,逐年消除大班额、大校额,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落实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定。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各学校要严抓控辍保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中卫市沙坡头区招生工作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