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9/2024-00007 | 文号 | 卫沙教发〔2024〕3号 | 生成日期 | 2024-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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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基教办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业务办公室,各学区、教育集团、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沙坡头区集团化办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构建导向明确、管理互通、资源共享、教学一体、师资共建、学生互动的教育发展机制,促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根据《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推行集团化办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23〕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沙坡头区教育系统推行集团化办学重点任务“五定”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集团化办学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普及化的重要途径,是整体提升沙坡头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力举措,抓好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意义重大。局机关各业务办公室,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明确分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中卫市及沙坡头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集团化办学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各业务办公室要根据“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沙坡头区推行集团化办学重点任务“五定”工作责任分工》(附件1),逐项稳步推进各项任务;各配合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集团化办学工作;各包校干部要深入集团内各成员学校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集团化办学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
三、推进任务落实。局机关各业务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分工任务,整理工作档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15日前填报《沙坡头区推行集团化办学重点任务月度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基教办焦少华老师处。
附件: 1.沙坡头区推行集团化办学重点任务“五定”工作责任分工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