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关于保留和废止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卫沙教发〔2022〕5号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沙法办发〔2022〕3号)要求,现对沙坡头区教育局自2021年以来印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及历年来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中予以保留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纳入此次清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共4件,其中保留1件,废止3件。
宣布废止的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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