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9/2021-0043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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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基教啊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具体要求,为办好新时代特殊教育,强化对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全面实施融合教育,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工作,切实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成立沙坡头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由教育、残联、卫健、民社等部门的专家组成
二、工作职责
1. 研究提出国家关于特殊教育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举措并指导推动落实。
2. 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3.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在家休养等不同的个别化教育安置建议。
4. 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
5. 协调处理各地可能发生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6. 对区内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与实施、教育质量评估等提供专业性指导,提出政策建议,协助组建沙坡头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
7. 上述工作中涉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隐私,相关信息仅可被用于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少年实施教育、康复,所有相 关人员对隐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有关要求
专家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为我区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科学建议。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沙坡头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本届专家委员会任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