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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沙坡头区中小学第三届“十佳德育品牌”与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评选活动暨汇编 “十佳德育品牌”内宣资料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9/2022-00212 文号 卫沙教发〔2022〕69号 生成日期 2022-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基教办

各学区、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47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及《中卫市沙坡头区基础教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卫沙党办发〔2021〕10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组织开展沙坡头区中小学第三届“十佳德育品牌”暨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评选活动暨汇编“十佳德育品牌”内宣资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十佳德育品牌”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沙坡头区各中小学(已获得中小学“十佳德育品牌”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德育目标定位清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学校的育人价值和办学追求,面向全体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2.项目建设要求明确。有明确的德育项目主题和行动策略,项目内容符合学校实际、学生特征和新时代要求,把品牌打造作为抓实学校育人工作的中心环节,从理论引领、主题提炼、规划设计、行动研究、模式构建、文化营造等环节,逐步探索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凝练德育特色,提高德育实效,提升德育工作的品质和层次。

3.项目实施基础夯实。活动主题明确,教育理念和德育目标得到师生、家长和社区认同,学生喜闻乐见,师生参与面广,并成为自觉行动。

4.品牌创建氛围浓厚。德育品牌创建纳入学校教育工作体系,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学校师生全员参与,共建共享,并引导家庭、社区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在区域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辐射作用。

5.品牌效应助力发展。学校依托德育品牌项目,在德育体系构建、德育途径探索、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实践体验、德育队伍建设等方面所积累的有借鉴性和操作性的德育工作经验,有助于打造学校的育人品牌并发挥品牌效应,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  学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沙坡头区各中小学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德育之星: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集体、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与人相处,以诚相待,不撒谎,讲信用,知错能改,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2.智育之星: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善于动脑思考,课堂积极回答问题,创新思维较强。

3.体育之星: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文艺等活动,多才多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能力较强。

4.美育之星: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同时具有一定的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动手能力强。

5.劳动之星: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热爱劳动,在家时能力所能及的帮助家庭做家务,在校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劳动实践活动。

三、评选程序

1.营造氛围。各学区、直属学校要充分营造第三届德育品牌学校和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通过微信、微博、宁教育云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大力推广沙坡头区德育品牌的特色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沙坡头区学校中形成“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的工作局面。

2.初评推荐。

“十佳德育品牌”:各中小学校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报,各学区、直属学校组织初审评议后推荐上报。各直属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推荐申报德育品牌1个,各学区原则上推荐申报德育品牌不少于1个,已获得中小学“十佳德育品牌”的学校不再申报(详见附件1)。

“五育之星”:各学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层层推荐,严格选拔,择优推荐上报,名额详见“五育之星”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3)。

3.组织评审。教育局将根据各学区、直属学校推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沙坡头区中小学第三届“十佳德育品牌”暨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评选活动。

四、汇编装订

区教育局将对沙坡头区中小学第一、二届“十佳德育品牌”及评出的第三届“十佳德育品牌”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在教育系统内广泛宣传。获评第一、二届“十佳德育品牌”的学校,请于12月10日12:00前将德育品牌内容报教育局215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小学第三届“十佳德育品牌”暨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评选活动,是树立德育工作示范、创新德育工作新局面,引领全沙坡头区“五育并举”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区、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以评促建,取得实效。

2.加强科学研究。各学区、直属学校学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总结和交流区域、学校的德育研究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

3.按时推荐申报。各学区、直属学校要把好关口,提高报送质量,要认真开展好区级德育品牌的命名和“五育之星”的选拔,评出特色,推荐代表本地的德育品牌学校及“五育之星”优秀学生。(1)“十佳德育品牌”:报告要包括德育工作成绩、品牌形成背景、创建过程以及品牌的名称、内容、措施、成效、反思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同时报送5-10张图片(照片格式为JPG,照片数据不小于1MB)。(2)“五育之星”:填写沙坡头区“五育之星”推荐评审表,另附学生主要事迹照片3张。

请各学区、学校于12月10日12:00前将沙坡头区德育品牌申报表(附项目报告)、沙坡头区德育品牌申报汇总表、沙坡头区“五育之星”推荐评审表及评选资料(纸质、电子版)报送教育局基教办215室。

联系人:滕立军  联系电话: 8817612

        曹亚强  联系电话: 8817606

邮  箱: 870221819@qq.com


附件: 1.沙坡头区第三届德育品牌十佳学校评选申报表

      2.沙坡头区第三届德育品牌十佳学校评选申报汇总表

      3.沙坡头区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评选名额分配表

      4.沙坡头区第二届校园“五育之星”推荐评审表

      5.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德育品牌内容排版式样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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