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8/2020-0007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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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卫市2020年电商扶贫超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卫商发〔2020〕57号)精神,落实好沙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卫沙开办发〔2020〕15号)要求,全力推进电商消费扶贫工作,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建设电商扶贫超市,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及“卖”难得问题,实现好产品能卖出好价格,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20年电商扶贫超市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范围及数量
在沙坡头区域内对接现存实体店建设22家电商扶贫超市,其中:城市建成区内建设20家,城市建成区外建设2家;沙坡头区辖区内的28个贫困村的电子商务孵化中心。
二、项目建设标准及条件
(一)须在中卫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运营维护、线上营销等为一体的电商平台企业,能经常性开展线上促销活动;
(三)具有供应电商扶贫超市及线上销售贫困地区产品、商品能力的资源型企业,并能长期推动发展;
(四)依托辖区大型商超、连锁超市(200平方米以上)建设电商扶贫超市,原则上统一牌匾、统一展区、统一模式、统一配送的方式,通过线下展销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扶贫认证的产品、商品,展区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展销产品不少于10个种类,且签约辖区电子商务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不少于30家,每个单体店年销售贫困地区产品、商品10万元以上;
(五)依托实体店完成22家电商扶贫超市年度线上销售任务不少于1100万元;
(六)电商扶贫超市线上促销及资源流量、数据定期按月上报区工信和商务局,待争取到专项资金后予以相应补助。
三、项目实施方式
采取项目评审方式确定1家企业实施。
四、项目申报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三年无失信、违法、犯罪承诺书;
(四)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贫困地区产品、商品供应链体系证明材料;
(六)销售网络体系证明材料;
(七)项目建设方案;
(八)其他相关材料。
五、项目报送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在中卫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年来企业运营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包括22家电商扶贫超市线上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商务专项支持资金,企业或其他机构失信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商务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三)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8时,联系人:莫佳伟,联系方式:0955-8806338。
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