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保留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卫沙工信和商务发〔2022〕3号
各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沙法办发〔2022〕3号)的要求,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的原则,对本部门现行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审查,保留政策性文件2件,现予以公布。
1.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9年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工信和商务发〔2019〕66号)
2.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沙坡头区乡镇产业基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沙坡头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工信和商务发〔2020〕36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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