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无水住宅小区和经营场所维修项目(一期)设计变更的函》(卫沙建交函〔2026〕2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6年3月20日联合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升沙坡头区消防无水住宅小区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同意你局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二、项目原批复建设内容为对双桥嘉苑等17个住宅小区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商铺除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及雍楼步行街、中卫商城、向阳步行街、东方红步行街4条商业街的室外消火栓系统进行维修更换。调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对双桥嘉苑、时代佳苑、黄河明珠、观湖名邸等20个住宅小区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商铺除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维修更换,并新建新世家消防水池及泵房1座。
三、项目原批复投资概算不变。
四、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98号)执行。
五、请你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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