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宣和镇兴海村现代农业产业园供水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农函发〔2026〕9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6年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宣和镇兴海村现代农业产业园供水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宣和镇兴海村现代农业产业园供水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3-640502-20-01-644259
三、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4月—2026年5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蓄水池1座,容积1.35万立方米,首部枢纽1座97平方米,彩钢棚28平方米,配套浮筒式离心泵2套,配套350立方米砂石+叠片过滤器1套、施肥器设施1套;铺设管径为de110-de250毫米地埋压力PVC-O管道13公里、de75毫米PE软带8公里,铺设滴灌带763公里,配套电磁流量计阀井1座,分水阀井3座,检修阀井2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排水阀井1座,控制阀井40座,穿路3处;新建10千伏高压线路150米,低压电力电缆100米,变压器1台,配套低压开关柜、变频启动柜等,田块平整55亩。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兴海村现代农业产业园供水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34.8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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