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沙坡头区2026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建交函〔2026〕1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6年第6次常委会议纪要(2026年2月12日印发)精神,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6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6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602-640502-18-01-947410
三、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5月—2026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等七个乡镇的50条道路进行提升改造,路线总长128.01千米,主要实施水泥路面换板处理25699平方米,铺筑4厘米沥青混凝土819085平方米,5厘米沥青混凝土92037平方米,维修及改建涵洞22道230米,维修过水路面1座,同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6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9146.7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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