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实施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村枸杞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的请示》(兴政发〔2025〕30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5年第9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村枸杞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村枸杞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8-640502-20-01-158167
三、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8月—2025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4m宽混凝土硬化道路长度3686.79m,硬化面积14677.84㎡;拆除U40渠道573.7m,新砌筑U40渠道13084.2m,U50-2渠道562.3m,畦田口454座,渠口67座,新建0.4*4m桥涵17座,拆除0.5*4m桥涵3座,新建0.5*4m桥涵5座;安装诱虫灯156座;枸杞田土壤改良生物有机肥2897.2亩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村枸杞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70.0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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