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沙坡头区三个窑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卫沙水函〔2025〕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沙坡头区三个窑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沙坡头区三个窑沟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9-640502-19-01-982239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7月—2026年7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永康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治理段长1.4公里,沟道清淤疏浚1.4公里,维修改造过水路面1座;安装自动雨量站1套,视频水位一体化监测站1套,河道水情监测站3台(套)。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沙坡头区三个窑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执行,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79号、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87号文件同时废止。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77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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