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2025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卫沙建交函〔2025〕2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5年第3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2025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1-640502-17-01-21675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供水管网582米,污水管网648米,供热管网805米,排水管网414米,阀门井、水表、检查井87座,监控设施137套,自行车棚5座,硬化路面31468平方米;新建塑胶地面155平方米,成品化粪池3座,成品门房1座,门头4座,电子档杆3套,安装路灯248座,自行车棚12座等其他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2025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205.0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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