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5-00048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7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5年01月22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变更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7号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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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局《关于调整变更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沙建交函〔20255)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5年第2次联合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具体调整变更建设内容将原批复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由30900200.46万平方米调整为31605192.63万平方米,其中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耦合供暖技术改造由26211户调整为4850户,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改造由4492户调整为20353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技术改造由197户调整为6402户等。

二、建设期限由20233-202312变更为20233-20257月。

三、建设地点由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变更为沙坡头区各乡镇。

四、项目概算投资由32851.95万元变更为28675.56万元

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34执行。

请你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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