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5-00013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103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4年12月30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103号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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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关于审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卫沙林草函字20242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0-640502-64-01-724080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59月—202612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永康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生产道路19972米、渠道砌护10494米、节水灌溉7430土壤地力提升2万亩、新品种栽培技术推广示范1400亩、人工授粉5.4万亩、防网搭建250亩,增设防霜机20,新建物流仓储设施1处,新建永乐堡苹果观光采摘园,包括设施及景观小品、碎石步道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估算总投资8907.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积极筹措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据此批复尽快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12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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