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变更沙坡头区兴仁镇街道和洪水河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政发〔2024〕6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4年10月21日印发),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同意你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一、具体调整变更建设内容为:一是将原批复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60783米调整为27705米(其中:De110排水管7887米;DE200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12504米;DE300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5104米;DE400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2210米);二是将原批复检查井348座调整为1212座,新增雨水井42座,隔油池78座;三是将原批复化粪池3座调整为182座,新增集水井4座,取消污水泵站3座;四是将原道路拆除恢复11738平方米变更为面包砖拆除31316.5平方米,新铺装38636.5平方米;石材铺装拆除恢复338平方米;花岗岩道牙拆除5178.5米,新铺装5838.5米;砼路面拆除27717.6平方米,恢复36485.6平方米;夹砂石路面铺设108100平方米;聚乙烯De400拉管27米;配套8立方米吸污车1辆。
二、项目估算投资由3254.35万元变更为3184.3万元。
三、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44号)执行。
四、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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