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卫沙农函〔2024〕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4年第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现就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3-640502-19-01-65398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5月—2024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宣和镇赵滩村新建容积9.9万立方米蓄水池2座,新建泵站2座,配套机电设备9套,增施有机肥200吨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赵滩、何营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及低产田地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估算总投资2255.3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据此批复尽快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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