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沙坡头区香山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手续的函》(卫沙自然资函〔2023〕3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3年第11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香山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香山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640502-15-05-204280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7月—2025年6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香山乡、永康镇、兴仁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治理面积188.26公顷,包括土方挖填工程151.893万立方米,石方挖填工程2.42万立方米,覆土坡面整理工程5.84万平方米,场地平整工程4.85万立方米。覆土工程中涉及覆土量7.4万立方米,土壤翻耕178.57公顷,土壤培肥74.95公顷,土壤筛分4.9万立方米。栽植枣树7357株,栽种柠条16210株,撒播草籽100.45公顷。乔木养护7357株,灌木养护16210株,草地养护100.45万平方米。道路工程涉及道路长3204米,路面宽3米,路面面积共计9612.19平方米。设置标志牌3个、警示牌19个、宣传牌8个、防护网3285米、视频影像监控点15套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香山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3193.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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