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3-00373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84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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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3年06月09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84号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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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对沙坡头区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函卫沙建交函20234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3年第7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2023323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640502-17-05-309067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6月—202310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兴仁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兴仁镇16所学校建筑实施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改造面积34901平方米,粘贴保温板34901平方米,外墙勒脚面砖5454.7平方米,喷涂防水涂料5766.1平方米,更换安装落水管2434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农村学校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189.2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6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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