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对沙坡头区农村公共建筑煤改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函》(卫沙建交函〔2023〕4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3年第7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2023年3月23日印发),现就沙坡头区农村公共建筑煤改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农村公共建筑煤改电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640502-17-01-535759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6月—2023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迎水桥镇、东园镇等9个乡镇的学校、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改造面积145038平方米。较大面积公共建筑采用复叠式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进行改造,改造面积122561平方米;较小面积公共建筑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2477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农村公共建筑煤改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估算总投资22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据此批复尽快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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