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沙坡头区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建交函〔2023〕4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3年5月29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640502-18-02-748733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6月—2023年8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东园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东园、镇罗、宣和、永康、常乐、兴仁6个乡镇19条村道安保设施进行补充完善。涉及道路总里程49.623公里,新增护栏19.353公里、标志牌81块、道口桩152根,治理隐患里程30.97公里。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604.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自筹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