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变更中卫市沙坡头区(设施)安全及护理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卫沙民社函〔2023〕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项目建设,同意你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和概算投资进行调整变更。
二、原批复建设内容:对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中卫市康养中心、中卫市慈爱康复中心消防安全及护理能力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对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进行餐厅改造,主要包括更换防火窗12.6平方米,更换室内暖气片640片等;对中卫市康养中心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进行改造提升;在中卫市慈爱康复中心院内新建消防水池210平方米,更换及维修防火门25樘,增设微型消防站5套等。调整变更后建设内容:对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中卫市康养中心、中卫市慈爱康复中心消防安全及护理能力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面积为33640平方米,其中: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餐厅改造面积840平方米,更换窗户83.5平方米,更换防火窗12.6平方米,更换室内暖气片640片,更换室内机地沟内暖气管网;中卫市康养中心改造面积21136平方米,改造7栋单体建筑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防水,2#、6#楼进行适老化改造;中卫市慈爱康复中心改造面积11664平方米,5栋单体建筑新建消防水池泵房210平方米,康复楼内更换及维修防火门25樘、监控系统,增设微型消防站5套,2#康复楼室外窗户增加不锈钢防盗网,更换一层门厅大门,消防控制室内安装监控主机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由1195.88万元变更为1345.6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四、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182号)执行。
五、请你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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