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3-00070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0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3年02月07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变更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10号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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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单位《关于调整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卫沙建交202310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326日印发)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项目建设,同意你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和估算投资进行调整变更。

二、原批复建设内容对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处理规模由800立方米/天调整为1200立方米/天;铺设各类排水管网67.6千米,建设塑料检查井2040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04座,维修改造混凝土路面13.79万平方米;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拆除恢复退水涵45座等。调整变更后建设内容:对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处理规模由800立方米/天调整为1600立方米/天;铺设各类排水管网54千米,建设塑料检查井884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70座,拆除混凝土路面10.85万平方米,硬化混凝土路面11.05万平方米,拆除恢复混凝土道牙9746米;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拆除恢复桥涵61座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6573.37万元变更为5241.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解决。

四、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33号)执行

五、请你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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