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3-00068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9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3年01月29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沙坡头区文昌镇绿化补植项目(二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9号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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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实施绿化补植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文政函〔2023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6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21111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文昌镇绿化补植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文昌镇绿化补植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2302-640502-15-01-73246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2月—20237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文昌镇西园小区、东园小区、民生花园、双桥嘉苑、金河三期共计5个小区栽植灌木10万株,播撒草籽8930平方米及安装喷灌管道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文昌镇绿化补植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8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1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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