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2-00222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168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2年10月25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农文旅融合提升区段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168号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沙坡头区农文旅融合提升区段项目立项的函》(卫沙农函〔2022〕4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5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8月17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农文旅融合提升区段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农文旅融合提升区段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0-640502-20-01-432423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卫青公路沿线(西云大道—镇罗镇乌玛高速出口)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内容为中央大道交叉口文化提升、冯庄村沿街面、农田段文化提升,安装道路牌、特色村牌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农文旅融合提升区段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24.92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