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卫沙水函〔2022〕7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9月7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0-640502-19-01-277326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永康镇、迎水桥镇、常乐镇、香山乡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各类管道、新建清水池及水处理设备房、更换3t/h纳滤设备1套、安装水控机、增压泵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285.7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0万元,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