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水利设施水毁抢修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水函〔2022〕7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9月7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水利设施水毁抢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水利设施水毁抢修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0-640502-19-01-61514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永康镇、迎水桥镇、兴仁镇、香山乡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更换各类管道12891米、潜水泵等设备7套、新建集水井等16座、维修清理被淹没阀井蓄水池等16座、增设排气补气阀井等23座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水利设施水毁抢修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255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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