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对沙坡头区2022年镇罗镇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立项的函》(镇政函〔2022〕13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72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2年镇罗镇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2年镇罗镇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640502-04-01-808389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镇罗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共计治理马场沟渠段长度为7.527km,其中沟道段治理长度4.027km,附属建设生产桥、渠道尾水座、斗渠口、渡槽、倒虹吸等建筑物52座;渠道段治理长度3.5km,改建农渠口、斗渠口、生产桥、节制闸、渡槽等附属建筑物81座。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2年镇罗镇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967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858.89万元(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240万元),其他费用108.12万元,预备费14.01万元。资金来源为宁夏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800万元,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解决。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全面检查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1〕610号)要求实施本项目,严格落实村民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定额发放劳务报酬并进行公示。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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