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沙坡头区永康镇永乐村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面点作坊项目的立项请示》(永政发〔2022〕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2年第12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4月20日印发),现就沙坡头区永康镇永乐村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面点作坊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永康镇永乐村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面点作坊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9-640502-99-01-699138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永康镇永乐村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闲置农房改造为产品展示区、直播间、加工车间、卫生间、库房等,新建加工车间307.6平方米,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永康镇永乐村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手工面点作坊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95万元,资金来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0万元,财政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65万元,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九、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沙坡头区2022年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卫沙党办发〔2022〕63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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