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2-00160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2年07月28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22年沙坡头区镇罗镇日光温室提升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对2022年沙坡头区镇罗镇日光温室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函》(镇政函〔2022〕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52次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2022年沙坡头区镇罗镇日光温室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沙坡头区镇罗镇日光温室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640502-20-01-283205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7月—2022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镇罗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按照《沙坡头区日光温室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对镇罗镇548座日光温室前屋面钢架、后屋面、保温被等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2022年沙坡头区镇罗镇日光温室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2629.8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项目实施方式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精神,该项目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适合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实施。

九、项目管理

(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全面检查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1〕610号)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二是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政府投资比例不得低于10%,同时要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三是镇罗镇人民政府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在乡(镇)、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四是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