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2/2022-0014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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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改局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变更调整沙坡头区兴仁镇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设面积和投资总概算的报告》(卫沙应急发〔2022〕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3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5月30日印发),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项目建设,同意你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和概算投资进行调整变更。
二、原批复建设内容:新建三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建筑
面积2309平方米;四层结构消防训练塔1座;门房1座,建筑面积20平方米;路面硬化1050平方米,硬化铺装1250平方米,围墙265米;室外配套给排水、电气设备等。调整变更后建设内容: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794.2平方米;四层结构消防训练塔1座;岗亭2座,建筑面积16平方米;路面硬化1450平方米,硬化铺装1250平方米,围墙长度285米;室外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由849.52万元变更为733.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和沙坡头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141号)执行。
五、请你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