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2/2022-0014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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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办理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钟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手续的函》(迎政函〔2022〕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4月29日印发),现就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钟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钟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6-640502-17-01-197569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6月-2022年8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钟村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拆除原有路面并新铺设路面1648平方米,砌筑舞台地面及新做钢结构舞台98平方米,配套舞台设备及绿化工程;铺设给排水管网268米,检查井11座,雨水口7座,安装坐凳12套,配套喷灌系统、室外电气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钟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218.3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九、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