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2/2022-0013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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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你单位《关于变更调整沙坡头区滨河镇宜居社区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请示》(卫沙旅游文广发〔2022〕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7次区长办公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项目建设,同意你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和概算投资进行调整变更。
二、原批复建设内容:科技长廊90平方米,硬化铺装687平方米,塑胶铺装1121平方米,场地照明改造1808平方米;安装儿童娱乐设施、雕塑、坐凳、垃圾桶等。调整变更后建设内容:建设沙漠之舟亲子知趣空间721平方米,健身步道铺装991平方米,挡墙长条坐凳100米,沙漠之花景亭1个,骆驼主题游乐设施1组,道路650平方米,配套生态停车场、节水灌溉、绿化等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由95万元变更为142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本级财政资金。
四、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5号)执行。
五、请你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