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2/2022-0013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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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沙坡头区兴仁镇川裕村枸杞烘干色选项目立项的请示》(兴政发〔2022〕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2年第11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3月29日印发),现就沙坡头区兴仁镇川裕村枸杞烘干色选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兴仁镇川裕村枸杞烘干色选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6-640502-04-01-245132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6月-2022年7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兴仁镇川裕村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日处理枸杞鲜果2500千克清洗、装盘、烘干、色选车间1座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兴仁镇川裕村枸杞烘干色选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3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