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韩闸路(李姚路至中沟路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建交函〔2022〕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2年第11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东园镇韩闸路(李姚路至中沟路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东园镇韩闸路(李姚路至中沟路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3-640502-18-01-990497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4月—2022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东园镇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路线全长3.65公里,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道路两侧各设0.75米宽砂砾路肩;设置涵洞17道,配套交安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东园镇韩闸路(李姚路至中沟路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619.1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及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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