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2-00063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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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2年03月02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村级活动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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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办理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村级活动场所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宣政发〔2022〕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10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2月15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村级活动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村级活动场所升级改

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3-640502-04-01-438987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3月—2022年5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村级活动场所185平方米,配套给排水、电气工程;对原有村部进行改造,新做防水、外墙保温,更换雨落管、门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村级活动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16.6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专项资金40万元,市委组织部专项资金20万元,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资金解决。

八、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镇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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