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办理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集污管网项目立项的请示》(宣政发〔2022〕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委2022年第7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2022年2月13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集污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集污管网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640502-04-01-999208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3月—2022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各类钢筋混凝土输水管6.7千米,安装检查井368座,雨水口165座,化粪池25座,沥青路面拆除及恢复1.13万平方米,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0.36万平方米,面包砖拆除及恢复1.01万平方米,盲道砖拆除及恢复0.08万平方米,道牙拆除及恢复1.9千米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宣和镇宣和村集污管网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591.4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专项资金438万元,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资金解决。
八、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镇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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