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沙坡头区中央南大道南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502002/2021-0043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中央南大道南侧人行道改造项目的函》(卫沙综执函发〔2021〕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0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10月19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中央南大道南侧人行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中央南大道南侧人行道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111-640502-17-01-540715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滨河镇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11月至12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中央南大道西关一期至中关村大街、中关村大街至应理南街人行道进行改造,拆除原有破损人行道砖、垫层、树根,重新铺设人行道砖、道牙,改造面积34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中央南大道南侧人行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84.6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财政资金。

八、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