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2/2021-00362 | 文号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95 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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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常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常乐镇康乐移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常政发〔2021〕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2021年第5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8月28日印发),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常乐镇康乐移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常乐镇康乐移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9-640502-04-01-768112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9月—12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常乐镇康乐移民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康乐村:新建公厕面积50.6平方米、车棚180平方米,道路硬化567平方米,路面拆除及恢复251平方米,场地硬化332平方米;屋面防水维修992平方米,内墙及顶棚粉刷2312平方米;新建“数字乡村”村村享应急指挥平台。
2.思乐村:新建公厕50.6平方米、车棚189平方米,场地硬化113平方米。
3.海乐村:新建公厕面积50.6平方米、车棚192平方米,
4.罗泉村:新建混凝土井1座,铺设各类给水管237米,铺设砂石481平方米。
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常乐镇康乐移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45.94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九、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监管上报工作。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