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1-00247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70 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1年08月06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五馆一中心”亮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70 号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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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沙坡头区五馆一中心亮化设施改造项目的函》(卫沙综执函发〔2021〕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4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7月21日印发),为进一步提升改造体育馆周边亮化设施,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五馆一中心”亮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五馆一中心”亮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640502-17-01-878189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滨河镇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8月至9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五馆一中心”、水上运动中心墙体外立面、灯具、线路、电气控制箱等进行改造,人行步道、环湖健身步道安装灯具、控制箱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五馆一中心”亮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41.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划拨资金。

八、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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