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沙坡头区2021年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教函〔2021〕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0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7月15日印发),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学环境,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1年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1年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6-640502-05-01-647673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宣和镇曹山小学、山羊场小学,兴仁镇兴仁中学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8月至10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宣和镇曹山小学新建旱厕1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宣和镇山羊场小学新建旱厕1座,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兴仁镇兴仁中学新建水厕1座,建筑面积560平方米。
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1年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45万元,资金来源为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0万元,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配套。
八、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