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沙坡头区2021年度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的报告》(卫沙建交发〔2021〕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36号专题会议精神,为快推进沙坡头区清洁取暖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1年度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1年度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6-640502-17-02-788230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香山乡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5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宣和镇东台学校、张洪学校,常乐镇康乐燕宝学校、卫生院,永康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西台学校、卫生院,兴仁镇兴仁小学、兴仁中学、卫生院、敬老院,香山乡卫生院进行改造,公共建筑总面积96875平方米,改造总面积80485平方米;对镇罗镇关庄村、沈桥村274户农宅进行改造,建筑总面积28488平方米,改造总面积26618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1年度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3164.9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财政补助1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664.92万元。
八、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据此批复尽快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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