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对东园镇村庄道路硬化项目立项的请示》(东政发〔2021〕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0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6月1日印发),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东园镇村庄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东园镇村庄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6-640502-04-05-173120
三、项目建设单位:东园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东园镇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6月至11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村庄道路硬化3条,其中5米宽道路长1115米,4米宽道路长992米,3.5米宽道路长1085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东园镇村庄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17.46万元,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30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积极组织引导当地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投资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的赈济作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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