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1-00133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40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1年06月04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2021年警务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40号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你单位《关于呈送沙坡头区2021年警务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公函〔2021〕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0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5月1日印发),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及乡镇警务室建设,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2021年警务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21年警务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6-640502-09-05-892505

 三、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6月至8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维修改造指挥室1个,社区警务室8个,乡镇警务室22个,主要完成墙面粉刷、文化墙改造,设置标识牌,购置相关仪器设备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2021年警务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为沙坡头区财政配套。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