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2/2021-00131
  •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38号
  •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
  • 2021年06月04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卫市第十三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38号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来源: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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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中卫市第十三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沙教函〔2021〕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一届沙坡头区委员会2021年第16次常委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4月25日印发),为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现就中卫市第十三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第十三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3-640502-05-01-700248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五、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6月至2023年8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综合楼2栋,建筑面积5890平方米;教学楼3栋,建筑面积5265平方米;门房、水泵房及换热站一栋,建筑面积317平方米;连廊2栋,建筑面积639平方米;体育看台1栋,建筑面积424平方米;室外厕所一栋,建筑面积360平方米;配套建设4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大门及室外水、暖、电配套管线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中卫市第十三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6008.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部门资金及沙坡头区财政配套。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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